性命雙修.成就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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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雙修.成就佛心

修性即修心性,修命是續長生 (物格.知至.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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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一切法,求生滅定相,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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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玄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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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但說一切諸法依心為本,當知一切諸法悉名為心,以義體不異,為心所攝故。 又一切諸法,從心所起,與心作相,和合而有,共生共滅,同無有住。以一切境界,但隨心所緣,念念相續故,而得住持,暫時為有。如是所說心義者,有二種相。何等為二?一者心內相,二者心外相。心內相者,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真,二者妄。所言真者,謂心體本相,如如不異,清淨圓滿,無障無礙,微密難見。以遍一切處,常恒不壞,建立生長一切法故。所言妄者,謂起念、分別、覺知、緣慮、憶想等事,雖復相續,能生一切種種境界,而內虛偽,無有真實,不可見故。所言心外相者,謂一切諸法種種境界等,隨有所念,境界現前故,知有內心及內心差別。如是當知,內妄相者,為因為體。外妄相者,為果為用。依如此等義,是故我說一切諸法,悉名為心。 又復當知,心外相者,如夢所見種種境界,唯心想作,無實外事。一切境界,悉亦如是,以皆依無明識夢所見妄想作故。復次,應知內心念念不住故,所見所緣一切境界亦隨心念念不住,所謂心生故,種種法生,心滅故,種種法滅。而生滅相,但有名字,實不可得。以心不往至於境界,境界亦不來至於心,如鏡中像,無來無去。是故一切法,求生滅定相,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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