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命雙修.成就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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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雙修.成就佛心

修性即修心性,修命是續長生 (物格.知至.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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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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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二 Empty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二 周日 3月 02, 2014 12:30 pm

陳志玄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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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二

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頂再治

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釋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正釋外方便。是中明調伏欲界麁心中。淺近方便尋者。想不便疑一向涉事淺近說易行難。豈得即論理諸深方便
也。至下釋第七大段修證中有十二卷。乃當隨禪事理深淺約證位之前。節節明行行慧行二種善巧用心之相。此
文並未流傳故記以知之)

[0483c26]行人若能通達。如前所辯五種。明諸禪相。則
內信開發。若欲安心習學。必須善知方便。今
明修禪方便。大開為二。一者外方便即是定
外用心之法。二者內方便即是定內用心之
法。此二通言方便者。善巧修學之異名。行
者於初緣中。善巧修習。故名方便。若細論。
外方便亦有通定內用。內方便亦有得定外
用。今一往從多為論。應如上分別。就明外方
便自有五種。第一具五緣。第二訶五欲。第三
棄五蓋。第四調五法。第五行五法。此五五凡
有二十五法。並是未得禪時。初修心方便之
相。第一具五緣者。一持戒清淨。二衣食具
足。三閑居靜處。四息諸緣務。五得善知識。此
是修禪五緣也。第一持戒清淨者。開為三意。
一明有戒無戒。二明持犯。三明懺悔。第一明
有戒無戒者。出家受得禁戒故。名有戒即為
三意。一明發戒機緣不同凡有十種。何等為
十。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人。無師自發。二自
誓得戒即迦葉。是本辟支根性。值佛出世墮
聲聞數中。其答佛言。佛是我師。我是佛弟
子。作是言已即便發戒。三見諦得戒即拘隣
五人。佛為轉四諦法輪。即悟初果因而發戒。
四者三歸得戒。于時未有羯磨。聞佛三說即
發戒品。以其根利故。五八敬得戒。即佛姨
母。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姨母苦求佛。令
遙授八敬。即發具戒。六者論議得戒。即須陀
耶沙彌與佛論義。佛問其無常等義。事事能
答。後佛問汝家在何處。答佛言。三界皆空世
尊。云何乃問我家處。佛語阿難。將還僧中。
為受具戒。于時年始七歲。七者善來得戒。道
機時熟佛呼善來。即便得戒。八者遣使得戒。
即半迦尸女。有好善容評。堪半迦尸國為人
欲抄斷。故令遣使僧中代受戒。後還尼寺
為其受戒。九邊地如法人少。聽五人受得戒。
十者中國人多。十人受具戒。此為十種得戒
相。今時多用十人羯磨得戒。此辯有戒相。第
二正明戒之體相者。有二種教門不同。若小
乘教。辯戒是無作善法。受戒因緣具足。若發
得無作戒。爾後睡眠入定。此善任運自生。不
須身口意造作。以無作正為戒體。若薩婆多
人。解無作戒。是無表色不可見無對。若曇
無德人。明無作戒。是第三聚非色非心法。諸
部既異。雖不可偏執。約小乘教門。終是無作
為戒體。其義不差。若大乘教門中。說戒從心
起。即以善心為戒體。此義如纓絡經說。有師
言。摩訶僧祇部人云。無作戒是心法。第三明
有戒相不同。即有二意。一者若約小乘。七眾
發心。受戒作法不同故。得戒亦有優劣。如優
婆塞優婆夷。在家有五戒相。若本未入佛法
男子女人。不殺父害母。不作逆罪遇好良師
教。歸依三寶。為受五戒。作法成就。即五戒
無作起。名得五戒。從此名清信士女。復次明
沙彌。有十戒相。若和尚。阿闍梨二師。如法受
人。清淨歸依三寶。隨佛出家。若二師作法成
就。即發無作。名得沙彌戒。次明大僧有戒相。
若作沙彌時。不犯重過。清淨十師和尚阿闍
梨作羯磨。如法成就。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
若沙彌尼。式叉摩尼。大戒尼有戒相亦爾。七
人本雖犯重。若遇良緣。謂作大乘方等懺悔。
得相成就後受戒亦得無作善發。異於上說
名。不得戒亦名無戒。二者若菩薩行人。有戒
無戒。則不可知。所以者何。菩薩世世已來。或
初發心時。值遇良緣。受得戒故。第二明持犯
自有三意。一略明持犯。二歷別廣明持犯。三
明覆發。就初總明持犯有二。一者持相。二者
犯相。一持相者。持者護持。如上所說。七種之
人。受佛禁戒。為十利故。護持無犯十利者。
如毘尼中說。一攝僧故。二極好攝故。三僧安
樂住故。四折伏高心人故。五慚愧得安樂住
故。六不信令信故。七已信增長信故。八遮今
世漏故。九斷後世惡故。十令梵行人久住故。
行者一心敬慎。不敢侵毀。如護浮囊。微塵不
棄故名護持。亦名秉持。如持油鉢之喻。是名
持相。二明犯相者。犯名違犯。本受佛戒。欲出
生死。願求解脫。今遇惡緣。不能自制其心。中
途違返。若重若輕。故名違犯。復次犯名犯觸。
猶如服藥誡忌斷食不隨醫教。而食惡食犯
觸藥勢。非唯不能愈病。翻致更增。或時至
死。犯戒之相亦復如之。故名為犯。第二廣明
持犯者。從初心至佛果。以明持犯有十種。一
時不缺戒。謂持初四重不犯。二持不破戒。謂
對僧殘不犯。三持不穿戒。謂對下三篇不犯。
四持無瑕戒。亦名不雜戒。謂不起諂心及諸
惱覺觀雜念。亦名定共戒。五持隨道戒。即是
心行十六行觀。發苦忍智慧。亦名道共戒。六
持無著戒。即阿那含人。若斷欲界九品思惟
盡。名斷律儀戒。乃至色愛無色愛等。諸結使
盡。皆名無著戒。七持智所讚戒。發菩提心。為
令一切眾生。得涅槃故持戒。如是持戒。則為
智所讚歎。亦可言持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
此戒能至佛果故。為智所讚歎。八持自在戒。
菩薩持戒。於種種破戒緣中。而得自在。亦可
言菩薩知罪不罪不可得故。但隨利益眾生。
而持戒心。無所執故。名自在戒。九持具足戒。
菩薩能具一切眾生戒法。及上地戒。十持隨
定戒。不起滅定現種種威儀戒法。以度眾生。
前四即是世間戒淨。亦得出世間戒。義具如
前說。善應分別中。二是出世間戒淨。後四是
出世間上上戒淨。若能如上所說受持。是持
戒相。異上所說。即是犯相。是名從初心至佛
果淺深論持戒。及犯戒相故。經言唯佛一人
具淨戒。餘人皆名破戒者。復次今明持戒者。
但隨分隨力而修習。令增進漸漸清淨。若不
爾者。不能生諸禪定。復次頓行菩薩。能以慧
方便。從初發心一念之中。即具持十種戒。是
故經言。發心畢竟二不別。第三明覆發。就中
自有二意。一者正明覆發。二者簡定。云何名
覆發相。行者持戒。能發禪定破戒。即覆禪定。
行者持世間戒淨故。即發世間禪。若持世間
戒不淨。即覆世間禪。出世間戒及出世間上
上戒。持則發禪。毀則覆禪。類如是分別。二
者簡定覆發者。為眾生現在修禪不定故。應
作四句分別。一自有雖犯戒而發定。持而不
發。二自有破戒而不發定。持戒而發。三自有
持戒犯戒二俱發。四自有持犯俱不發。初一
犯戒之人。修禪定而發者。是過去習因。善根
深厚。今雖有罪。過去善根力強故。亦以現
前修禪定。重慚愧為緣故。譬如負債強者。先
牽所以得有發定之義。二次持戒而不發定
者。是人過去不種深禪定之因。今生雖復持
戒修定。而不即發。三俱發。四俱不發。悉可類
釋。故有四種不同。尋其根源。要因持戒而發。
犯戒終為遮障。何以故。若過去經得禪定。即
知過去以曾持戒發定故。成今世之習因。今
生復以慚愧懺悔清淨為緣。是故得發宿世
善根也。第三明懺悔中自有二意。一者先明
運懺悔心。二者正明懺悔方法。第一云何名
運懺悔之心。若人性自不作惡。則無罪可悔。
行人既不能決定持戒。或於中間值遇惡緣。
即便破毀。若輕若重。以戒破故。則尸羅不淨。
三昧不生。譬如衣有垢膩。不受染色。是故宜
須懺悔。以懺悔故。則戒品清淨。三昧可生。如
衣垢污若浣。清潔染之可著。行者如是思惟。
若戒不清淨。決須懺悔。是故經云。佛法之中
有二種健兒。一性不作惡。二作已能悔。今
造過知悔。名健人也。夫懺悔者。懺名懺謝三
寶及一切眾生。悔名慚愧改過求哀。我今此
罪。若得滅者。於將來時。寧失身命。終不更造
如斯苦業。如比丘白佛。我寧抱是熾然大火。
終不敢毀犯如來淨戒。生如是心。唯願三寶
證明攝受。是名懺悔。復次懺名外不覆藏。悔
則內心剋責。懺名知罪為惡。悔則恐受其報。
如是眾多今不廣說。舉要言之。若能知法虛
妄。永息惡業。修行善道。是名懺悔。第二明懺
悔方法即為三意。一正明懺悔法不同。二明
罪滅階降。三明復不復相。第一正明懺悔法
不同者。滅罪之由。各有其法。如衣垢膩。若直
以水浣。終不可脫早莢灰汁。則能去之。滅罪
之法。亦復如是。今明懺悔方法。教門乃復眾
多。取要論之。不過三種。一作法懺悔。此扶戒
律。以明懺悔。二觀相懺悔。此扶定法。以明懺
悔。三觀無生懺悔。此扶慧法。以明懺悔。此三
種懺悔法。義通三藏摩訶衍但從多為說。前
一法多是小乘懺悔法。後二法多是大乘懺
悔法。初明作法懺悔者。以作善事反惡事故。
故名懺悔。如毘尼中。一向用此法滅罪。何以
故如懺第二篇二十眾作別住下意。出罪等
羯磨作法成就。即名為滅。此不論見種種相
貌。亦不論智慧觀空。故知但是作法懺悔。羯
磨此翻作法。如是乃至下三篇。並是作法。此
事易知。義如律中廣明。但未明懺悔四重法。
別有最妙初教經。出懺悔四重法。彼經云。當
請三十清淨比丘僧。於大眾中。犯罪比丘。當
自發露。僧為作羯磨成就。又於三寶前。作諸
行法。及誦戒千遍。即得清淨。亦云令取得相
為證。而說罪滅清淨。當知律中雖不出。經中
有此羯磨明文。作法相貌。如彼經中廣說。二
明觀相懺悔者。行人依諸經中懺悔方法。專
心用意。於靜心中。見種種諸相。如菩薩戒中
所說若懺十重。要須見好相。乃滅相者。佛來
摩頂。見光華種種瑞相已。罪即得滅。若不見
相。雖懺無益。諸大乘方等陀羅尼行法中。多
有此觀相懺法。三藏及雜阿含中。亦說觀相
懺悔方法。謂作地獄毒蛇白毫等觀相。成就
即說罪滅。此悉就定心中作故。觀相懺悔多
依修定法說問曰。見種種相。云何知罪滅。答
曰。經說不同。罪法輕重有異。不可定判。今
但舉要而明。相不出四種。一夢中見相。二於
行道時聞空中聲。或見異相及諸靈瑞。三坐
中覩見善惡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內證種種
法門道心開發等為相。此隨輕重判之。不可
定說。在下至驗善惡根性。更當略出。問曰。魔
羅亦能作此等相。云何可別。答曰實爾。邪正
難別。不可定取。若相現時。良師乃識。事須面
決。非可文載。是故行者初懺悔時。必須近善
知識別邪正之人。復次夫見相者。忽然而覩。
尚邪正難知。若逐文作心求之。多著魔也。問
曰。若爾者不應名觀相懺悔答曰。言觀相者。
但用心行道。功成相現。取此判之。便知罪滅
不滅。非謂行道之時心存相事而生取著。若
如此用心。必定多來魔事。問曰。觀相懺悔行
法云何。答曰。方法出在諸大乘方等修多羅
中。行者當自尋經依文而行。三明觀無生懺
悔者。如普賢觀經中偈說



         一切業障海                    皆由妄想生
                   若欲懺悔者                    端坐念實相
         眾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是故至誠心                    懺悔六情根



[0486a21]夫行人欲行大懺悔者。應當起大悲心憐愍
一切。深達罪源。所以者何。一切諸法本來空
寂。尚無有福。況復罪耶。但眾生不善思惟。妄
執有為而起無明及與愛恚。從此三毒。廣作
無量無邊一切重罪。皆從一念不了心生。若
欲除滅。但當反觀如此心者從何處。起若在
過去。過去已滅。已滅之法則無所有。無所有
法。不名為心。若在未來。未來未至。未至之
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無此心。若在現在。
現在之中。剎那不住。無住相中。心不可得。
復次若言現在。現在者為在內外兩中間耶。
若言在內。則不待外。內自有故。若言在外。於
我無過。復次外塵無知。豈得有心。既無內外。
豈有中間。若無中間。則無停處。如是觀之。不
見相貌。不在方所。當知此心畢竟空寂。既不
見心。不見非心。尚無所觀。況有能觀。無能
無所。顛倒想斷。既顛倒斷。則無無明及以愛
恚。無此三毒。罪從何生。復次一切萬法。悉屬
於心。心性尚空。何況萬法。若無萬法。誰是罪
業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觀罪無生。破一切罪。
以一切諸罪根本性空常清淨故。故維摩羅
詰。謂優波離。彼自無罪。勿增其過。當直爾
除滅。勿擾其心。又如普賢觀經中說。觀心無
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諸
法。皆悉如是。無住無壞。作是懺悔。名大懺
悔。名莊嚴懺悔。名破壞心識懺悔。名無罪相
懺悔。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見普賢
菩薩及十方佛。故知深觀無生。名大懺悔。於
懺悔中。最尊最妙。一切大乘經中明懺悔法。
悉以此觀為主。若離此觀。則不得名大方等
懺也。問曰。觀無生懺悔。云何知罪滅相。答
曰。如是用心。於念念中。即諸罪業念念自滅。
若欲知障道法轉者。精勤不已。諸相亦當自
現。觀此可知。如前觀相中所說。善夢靈瑞定
慧開發等相。此中應具明。復次若行者觀心
與理相應。即是罪滅之相。不勞餘求。故普賢
觀經中言。令此空慧與心相應。當知於一念
中能滅百萬億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為
證。若得無生忍慧。則便究盡罪源。此則尸羅
清淨。可修禪定。第二明罪滅階降不同者。懺
法既有別異。當知滅罪亦復不同。所以者何。
罪有三品。一者違無作起障道罪。二者體性
罪。三者無明煩惱根本罪。通稱罪者。摧也現
則摧損行人功德智慧。未來之世三塗受報。
則能摧折行者色心。故名為罪。一明作法懺
悔者。破違無作障道罪。二明觀相懺者。破除
體性惡業罪。故摩訶衍論云。若比丘犯殺生
戒。雖復懺悔。得戒清淨。障道罪滅。而殺報不
滅。此可以證前釋後。當知觀相懺悔。用功
既大。能除體性之罪。三觀無生懺悔罪滅者。
破除無明一切煩惱習因之罪。此則究竟除
罪源本。第三明復本不復本相者。問曰。懺悔
清淨得復本不。答曰。解者不同。有言不復。如
衣破更補。雖完終不如不破。有言得復如衣
不淨。更浣淨。與本無異。有言。有復有不復。
如律中所明。初二篇不復。後三篇可復。初教
經所明。作羯磨懺悔四重悉復。今言不必定
爾。應當對前三種懺法。還為三義。一者復義。
二者過本義。三增上過本義。今當借譬顯之。
一者作法懺悔。罪滅或復不復。如冷病人。服
於薑桂所患除差。身有復不復。二者觀相懺
悔。非唯罪滅。能發禪定。此則過本。何以故。
本無禪定故。如冷病人服石散等。非但冷除。
亦復肥壯過本。三者觀無生懺悔。非唯罪滅
發諸禪定。乃得成道。此為增上過本如病服
於仙藥。非直病除。乃得仙通神變自在。此而
推之。豈得一類。問曰。有戒者可然。其無戒
者云何。答曰。無戒者當更受戒。或有因懺發
戒。此如普賢觀經中所說。復次若菩薩戒者。
眾生世世以來。或已遇善知識。發菩提心。受
菩薩戒。但於生死中。顛倒造罪。妄失違犯。因
今歸依三寶。重更練之。兼復懺悔清淨。用此
本戒亦發禪定。是故雖無事戒。菩提本戒。或
已有之。復次如摩訶衍論說。尸羅。秦言好善。
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
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若不受戒行善。名
尸羅者。既有尸羅。豈不得發諸禪三昧耶。問
曰。若爾者何用受戒為。答曰不然。一為助道。
二定佛法外相。豈可不依。問曰。上來所說。
初坐禪者。必須懺悔。亦有不然。答曰。不必一
向。如妙勝定經所明。但能直心坐禪。即是第
一懺悔。若於坐中有難轉。多不得用心者。必
須懺悔。第二明衣食具足者。今明衣法有三
種。一者如雪山大士等學道但畜一衣。即足
以不遊人間。堪忍力成故此上人也。二者如
迦葉等。常受頭陀法。但畜糞掃三衣不須餘
長。此是中人衣法。三者若多寒國土及下士
不堪。如來更開畜百一物等。而要應說淨作
法。知量知足。若過貪求則於道有妨。具足食
法者。食有四種。若上人大士。深山絕人。果菜
隨得。趣以支命。二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是
乞食法。能破四種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聖
道。故名聖種。四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
口食。三四維口食。四方口食。此是邪命之相。
如舍利弗為青木女說。是中應廣分別。三者
阿蘭若受檀越送食。四者於僧中結淨食。有
此等食。名緣具足。是名衣食具足。若無此資
身因緣則心不寧。於道有妨。第三得閑居靜
處。閑者。不作眾事。名之為閑。無憒鬧故。名
之為靜。此有三處可修禪定。一者深山絕人
之處。二者頭陀蘭若之處。離於聚落極近二
里。此放牧聲絕。無諸憒鬧。三者遠白衣舍
處。清淨伽藍之中皆是閑居靜處也。第四息
諸緣務者。緣務眾多。略說有四。一息生活緣
務。所謂不作一切有為事業。二息人事緣務。
所謂不追尋俗人朋友親識。斷絕往還。三息
工巧技術緣務。所謂不作世間工匠醫方藥
呪卜相書數算計等事。四息學問緣務。所謂
讀誦聽學義論等。悉皆棄捨。此為息諸緣務。
所以者何。若多緣務。則於修定有廢。心亂難
攝。不得定也。第五近善知識。有三種。一外護
善知識。經營供養。善能將護行人不相惱亂。
二者同行善知識。共修一道。互相勸發。不相
擾亂。三者教授善知識。以內外方便禪定法
門。示教利喜。是則略明五緣具足。第二訶五
欲及棄五蓋者。經中說離欲及惡法。有覺并
有觀。離欲者。即是訶責五欲。惡法者。即是棄
五蓋。言五欲者。即是世間上妙色聲香味觸
等。常能誑惑一切凡夫。壞於善事。若不明識
過罪訶責厭離。則諸禪三昧。無由可獲一。訶
色欲者。所謂男子女人。形貌端嚴。修目高眉。
朱脣素齒。及世間寶物。青黃赤白。紅紫縹綠。
種種妙色。能令愚人見即生愛。作諸惡業。如
頻婆娑羅王。以色欲故。身入敵國。獨在婬女
阿梵婆羅房中。優填王以色染故。截五百仙
人手足。如是等種種因緣。知色過罪。如摩訶
衍中廣說。二訶聲欲者。所謂箜篌箏笛。絲
竹金石。音樂之聲。及男女歌詠讚頌等聲。能
令凡夫。聞即染著起諸惡業。如五百仙人雪
山中住。聞甄迦羅女歌聲。即失禪定。心醉狂
亂如是等種種因緣。知聲過罪。如摩訶衍中
廣說。三訶香欲者。所謂男女身香。世間飲
食馨香。及一切熏香等。愚人不了香相。聞即
愛著。開結使門。如一比丘在蓮華池邊。聞華
香氣。心生愛樂。池神即大訶責。何故偷我香
氣。以著香故。令諸結使臥者。皆起如是種種
因緣。知香過惡。如摩訶衍中廣說。四訶味欲
者。所謂苦酸甘辛鹹淡等。種種飲食餚饍美
味。能令凡夫心生染著。起不善業。如一沙彌
染著酪味。命終後即生酪中。受於蟲身。如
是等種種知味過罪。如摩訶衍中廣說。五訶
觸欲者。男女身分。柔軟細滑。寒時體溫。熱時
體涼。及諸好觸。愚人無智。為之沈沒。起障道
業。如獨角仙人。因觸欲故。退失神通。為婬
女騎頸。如是等種種觸欲過罪。如摩訶衍中
廣說。問曰。云何訶五欲。答曰。訶欲之法。如
摩訶衍中。哀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猶求
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轉劇。如火益薪。其焰
轉熾。五欲無益。如狗齧枯骨。五欲增諍。如鳥
競肉。五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踐
惡蛇。五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亦如假
借須臾。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捨。為之
後世受無量苦。此五欲法與眾生同有。一切
眾生。常為五欲所使。名欲奴僕。坐此弊欲
墜墮三塗。我今修禪。復為障蔽。此為大賊。當
急遠之。如禪經中說偈



         生死不斷絕                    貪欲嗜味故
                   養怨入丘塚                    廣受諸辛苦
         身臭如死屍                    九孔流不淨
                   如廁蟲樂糞                    愚貪身無異
         智者應觀身                    不貪染世間
                   無累無所欲                    是名真涅槃
         如諸佛所說                    一心一意行
                   數息在禪定                    是名行頭陀



[0488a11]如是等種種因緣。知五欲過罪。心不親近。如
離怨賊以遠離故。心無熱惱。欲想不生。此為
修禪之要。訶五欲相。如摩訶衍廣說。第三棄
五蓋者。一者貪欲蓋。二瞋恚蓋。三睡眠蓋。四
掉悔蓋。五疑蓋。第一棄貪欲者。前說外五
塵中生欲。今約內意根生欲。所謂行者端坐
修禪。心生欲覺。念念相續。覆蓋善心。令不生
長。覺已應棄。所以者何。如術婆伽。欲心內
發。尚能燒身。況復心生欲火而不燒諸善法。
復次貪欲之人去道甚遠。所以者何。欲為種
種。惱亂住處。若心著欲。無由近道。如除蓋偈




         入道慚愧人                    持鉢福眾生
                   云何縱塵欲                    沈沒於五情
         已捨於五欲                    棄之而不顧
                   如何還欲得                    如愚自食吐
         諸欲求時苦                    得時多怖畏
                   失時懷悲惱                    一切無樂處
         諸欲患如是                    已訶能捨之
                   得福禪定樂                    則不為所欺



[0488b02]如是等種種因緣。訶貪欲蓋。如摩訶衍中訶
欲偈說。第二棄瞋恚蓋者。瞋是生諸不善法
之根本。墜諸惡道之因緣。法樂之怨家。善心
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復次行者於坐時
思惟。此人惱我及惱我親。讚歎我怨。思惟過
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惱故生瞋。瞋故生
恨。恨故生怨。怨故欲加報惱。彼瞋恨怨惱覺
觀覆心。故名為蓋。當急棄之。無令增長。如釋
提婆那以偈問佛



         何物殺安隱                    何物殺無憂
                   何物毒之根                    吞滅一切善



[0488b13]佛以答言



         殺瞋則安隱                    殺瞋則無憂
                   瞋為毒之根                    瞋滅一切善



[0488b16]如是知已。當修慈忍。以除滅之。令心清淨。如
摩訶衍中佛教弟子訶瞋偈。是中應廣說。第
三訶睡眠蓋者。內心惛暗。名為睡。放恣支
節。委臥垂熟。名為眠。復次意識惛冥。名為
唾五情闇蔽惛熟名為眠。以是因緣。名為睡
眠蓋。阿毘曇中說為增心數法。能破今世三
事。謂樂利樂福德。又能破今世後世實樂。如
此惡法。最為不善。何以故。餘蓋情覺可除。眠
如死人。無所覺識。以不覺故。難可除滅。如有
菩薩教睡眠弟子言



     汝起勿抱死屍臥            種種不淨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體            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縛將去殺            災害垂至安可眠
           結賊未滅害未除            如共毒蛇同室居
     亦如臨陣白刃間            爾時云何而可眠
           眠為大暗無所見            日日欺誑奪人明
     以眠覆心無所見            如是大失安可眠



[0488c04]如是等種種訶眠蓋。警覺無常。滅損睡眠。令
無惛覆。若睡眠心。重當用禪鎮禪杖等却之
也。第四棄掉悔者。掉有三種。一身二口三心。
身掉者。身好遊走。諸雜戲謔。坐不暫安。口掉
者好喜吟詠。諍競是非。無益談論。及世俗言
話等。心掉者。心情放蕩縱意攀緣。思惟文藝
世間才技。諸惡覺觀等。名為心掉。掉之為
法。破出家心。如人攝心。猶不得定。何況掉
散。掉散之人。如無鉤醉象穴鼻駱駝不可禁
制如偈說



     汝已剃頭著染衣            執持瓦鉢行乞食
           云何樂著戲掉法            放逸縱情失法利



[0488c16]既無法利。又失世樂。覺其過已。當急棄之。悔
者若掉。無悔則不成蓋。何以故。掉時未在緣
中故。後欲入定時。大悔前所作。憂惱覆心故
名為蓋。復次悔有二種。一者因掉後生悔。如
前說。二者如大重罪人。常懷怖畏。悔箭入
心。堅不可拔。如偈說



         不應作而作                    應作而不作
                   煩惱火所燒                    後世墮惡道
         若人罪能悔                    悔已莫復憂
                   如是心安樂                    不應常念著
         若有二種悔                    若應作不作
                   不應作而作                    是則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                    不作而能作
                   諸惡事已作                    不能令不作



[0489a01]如是種種因緣。訶掉悔蓋。心神清淨。無有覆
蓋。常在善心。則寂然安樂。以是因緣。心得法
喜。第五棄疑蓋者。以疑覆故。於諸法中不得
定心。定心無故。於佛法中空無所獲。譬如人
入寶山。若無有手無所能取。復次通疑甚多。
未必障定。今正障定疑者。謂三種疑。一者疑
自。二者疑師。三者疑法。疑自者。若人作是
念。我諸根暗鈍。罪垢深重。非其器乎。作此
自疑定法終不發也。欲去之者。無得自輕以
宿世善根難測故。二疑師者。彼人威儀相貌。
如是自尚無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即為障
定。欲除之法。如摩訶衍中說。如臭皮囊中金。
以貪金故不可棄臭皮囊。行者亦爾。師雖不
清淨。亦應生佛想。此事如摩訶衍中。釋薩陀
波淪。求善知識具明。是中應廣說。三疑法者。
世人多執本心。於所受之法。不能即信。故不
敬心受行若心生猶豫。即法不染神。何以故。
如訶疑偈中說



         如人在岐道                    疑惑無所取
                   諸法實相中                    疑亦復如是
         疑故不勤求                    諸法之實相
                   是疑從癡生                    惡中之惡者
         善不善法中                    生死及涅槃
                   定實真有法                    於中莫生疑
         汝若懷疑惑                    死生獄吏縛
                   如師子搏鹿                    不能得解脫
         在世雖有疑                    當隨妙善法
                   譬如觀岐道                    利好者應逐



[0489a29]復次佛法之中。信為能入。若無信者。雖在佛
法。終無所獲。如是等種種因緣。覺知疑過。當
急棄之。問曰。不善法塵無量。何故。但棄五
法。答曰。此五蓋中即有三毒。等分為根本。亦
得攝八萬四千塵勞門。所以者何。貪欲蓋即
貪毒。瞋恚蓋即瞋毒。睡及疑。此二蓋共為癡
毒。當知即具三毒掉悔蓋通從三毒起。即等
分攝。合為四分煩惱。一中即有二萬一千。四
中合有八萬四千。是故除此五蓋。即是除一
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等種種因緣。棄於五
蓋。譬如負債得脫。重病得差。如饑餓之人得
至豐國。如於怨賊中得自免濟安隱無患。行
者亦如是。除此五蓋。其心安隱。清淨快樂。譬
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煙雲塵霧羅睺阿修羅
手障。則不能照。人亦如是第四調五法者。一
者調節飲食。二者調節眠睡。三者調身。四者
調氣息。五者調心。所以者何。今借近譬以況
斯法。如世陶師。欲造眾器。先須善巧調泥。令
使不強不軟。然後可就輪繩亦如彈琴。先應
調絃。令寬急得所。方可入哢。出諸妙曲。行者
修心亦復如是。善調五事。必使和適。則三昧
易生。若有所不調。多諸妨難。善根難發。第
一調食者。夫食之為法本欲資身進道。食若
過飽。則氣急身滿。百脈不通。令心閉塞坐念
不安。若食過少。則身羸心懸。意慮不固。此皆
非得定之道。復次若食穢濁之物。令人心識
惛迷。若食不宜身物。則動宿疾使四大違反。
此為修定之初。深須慎之。故云身安則道隆。
經云。飯食知節量。常樂在閑處。心靜樂精進。
是名諸佛教。第二調睡眠者。夫眠是無明惑
覆之法。雖不可縱之。若都不眠則心神虛恍。
若其眠寐過多。非唯廢修聖法亦復空喪功
夫。令心暗晦善根沈沒。當覺悟無常調伏睡
眠。令神道清白。念心明淨。如是乃可棲心聖
境。三昧現前。故經云。初夜後夜。亦勿有廢。
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當念
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第三調身。第四調息。第五調心。此應合用。不
得別說。但有初中後方法不同。是則入住出
相有異。第一入禪調三事者。行人欲入三昧。
調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進止。動靜運為。悉
須詳審。若所作麁獷。則氣息隨麁。以氣麁故。
則心散難錄。兼復坐時煩憒。心不恬怡。是
以雖在定外。亦須用心逆作方便。後入禪時。
須善安身得所。初至繩床。即前安坐處。每令
安隱久久無妨。次當正脚。若半跏坐以左脚
置右髀上。牽來近身。令左脚指與右髀齊。右
脚指與左髀齊。若欲全跏。即上下右脚愡置
左脚上。次解寬衣帶。周正不令坐時脫落。次
當安手。以左掌置右手上。重累手相對。頓置
左脚上。牽近身當心。而安正身。先當挺動
其身并諸支節。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勿令
手足差異。竟即正身端直。令脊相對。勿曲勿
聳。次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不偏不邪。不低
不昂。平面正住。次開口吐胸中穢氣。吐法開
口放氣自恣而出。想身分中百脈不通處。教
悉隨氣而出盡。閉口鼻中內清氣。如是至三。
若身息調和。但一亦足。次當閉口。脣齒纔相
拄著。舌向上齶。次當閉眼。纔令斷外光而
已。當端身正坐。猶如奠石。無得身首四支竊
爾搔動。是為初入禪定調身之法。舉要言之。
不寬不急。是身調相。第二初入禪調息法者。
息調凡有四相。一風二喘三氣四息。前三為
不調相。後一為調相。云何風相。坐時鼻中
息。出入覺有聲。云何喘相。坐時雖無聲而出
入結滯不通。是喘相。云何氣相。坐時雖無聲。
亦不結滯。而出入不細。是名氣相。息相者。不
聲不結不麁。出入綿綿若存若亡。資神安隱。
情抱悅豫。此是息相。守風則散。守喘則結。守
氣則勞。守息則定。復次坐時有風氣等三相。
是名不調。而用心者。則為患也。心亦難定。若
欲調之。當依三法。一者下著安心。二者寬身
體。三者想氣遍毛孔。出入通同無障。若細其
心。令息微微。然息調則眾患不生。其心易定。
是名行者初入定時調息方法。舉要言之。不
澁不滑。是息調相。第三初入定調心者。調心
有二義。一者調伏亂念不令越逸。二者當令
沈浮寬急得所。何等為沈相。若坐時心中昏
暗。無所記錄。頭好低垂。是為沈相。爾時當繫
念鼻端。令心住在緣中。無令散意。此可治沈。
何等為浮相。若坐時心神飄動。身亦不安。念
在異緣。此是浮相。爾時宜安心。向下係緣。制
諸亂念。心則定住。此則心易安靜。舉要言之。
不沈不浮。是心調相。問曰。心得有寬急相不。
答曰。亦有此事。心急相者。由坐中撮心用念
望得。因此入定。是故氣上向。胸臆急痛。當寬
放其心。想氣流下。患自差矣。若心寬相者。覺
心志遊漫。身好萎蛇。或口涎流。或時暗晦。
爾時應當歛身急念。令心住在緣中。身體相
持。以此為治。心有澁滑之相。推之可知。是為
初入定時調心方法。欲入定時。本是從麁入
細。是以身既為麁。息居其中。心最為細。以善
方便。調麁就細。令心安靜。此則入定初方便
也。第二住坐中調三事者。當一坐之中。隨時
長短。攝念用心。是中應善識身息心三事調
不調相。若坐時上雖調身意。而令身或寬或
急或偏或曲。低昂不俱。覺已隨正。每令安隱
中無寬急。平直正住。復次當坐之中。身雖調
和。而氣或不調。不調相者。如上所說。或風喘
或氣急。身中脹滿。當用前法隨治之。每令息
道綿綿。如有如無。復次一坐時中。身息雖調。
而心或沈或浮。寬急不俱。爾時若覺。當用前
法調令中適。此三事的。無前後隨不調者。而
調適之。令一坐之中。身息心三事調適。無相
乖越。和融不二。此則能除宿患。障妨不生。定
道可剋。第三若坐禪將竟。欲出定時。應前放
心異緣開口放氣。想息從百脈隨意而散。然
後微微動身。次動肩胛及頭頸。次動兩足悉
令柔軟。然後以手遍摩諸毛孔。次摩手令暖。
以掩兩眼。却手然後開目。待身熱汗稍歇。方
可隨意出入。若不爾者。或得住心。出既斗
促。則細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頭痛。百骨節
強。猶如風勞。於後坐中。煩躁不安。是故心不
欲坐。每須在意。此為出定調身息心方法。以
從細出麁故。是名善入出住。如偈說



         進止有次第                    麁細不相違
                   譬如善調馬                    欲去而欲住



[0490c01]第五行五法者一欲二精進三念四巧慧五一
心。欲者。行人初修禪時。欲從欲界中出。欲得
初禪故。亦名為志。亦名為願。亦名為樂是人
內心志願好樂諸禪定故。問曰。悕望心生於
修禪中。則為妨礙。云何以此為方便耶答曰。
夫欲者。秖是大志成就願樂之心。故名為欲。
不應於用心時。起悕望憶想之念。若悕望心
起。則不澄靜。若心不澄靜。則諸三昧無由得
發矣。二精進者。有二種。一身精進。二心精
進。行者若能修十二頭陀。即是具足身心精
進。如佛告迦葉。阿蘭若比丘遠離二著。形心
清淨行頭陀。頭陀者有十二事。一阿蘭若處。
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節
量食。六中後不飲漿。七著弊衣。八但三衣。九
塚間住。十樹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常坐不
臥。是名十二頭陀。如頭陀經中所明。是中
應廣說頭陀者。名抖擻。抖擻身心諸不善法
故。若修禪時。行此等法。是名不放逸行。具足
身心精進。當知此人能得三乘聖果。何況世
間禪定。復次行者為修禪故。持戒清淨。棄捨
五蓋。初夜後夜專精不廢。譬如鑽火未然終
不休息。是名精進。如佛告阿難。諸佛一心勤
精進故。得三菩提。何況餘善道法。三念者。如
摩訶衍中說。念欲界不淨。欺誑可賤。念初禪
為尊重可貴。此與六行意同。但立名異。六行
觀者。一厭下苦麁障為三。即是觀欲不淨欺
誑可賤。攀上勝妙出為三。即是觀初禪為尊
重可貴。今釋六法。自可為二意。一約果明。
二約因明。先約欲界果明。言厭下苦麁障者。
厭患欲界底下色心麁重故。行者思惟。今感
欲界報身。饑渴寒熱。病痛刀杖等。種種所逼
故名苦。麁者。此身為三十六物屎尿臭穢之
所成故名為麁。麁者醜陋故。障者此身質礙
不得自在。為山河石壁所隔礙故名為障。次
約色界果明。攀上勝者。行者思惟。知色界樂
為上勝故。如欲界樂為苦。色界樂為勝。得樂
勝苦故名上勝。妙者受得色界之身。如鏡中
像。雖有形色。無有質礙故名為妙。出者。獲
得五通。徹見障外等事。山壁無礙故名為出。
二明因中六行者。先約欲界因。明厭下苦麁
障者。行者思惟。若於報身中所起心數。緣於
貪欲。不能出離。如經說。一切眾生為愛奴僕
故名為苦。麁者。緣欲界五塵。散動起惡故
名為麁。障者。為煩惱蓋覆故名為障。次約色
界因。明攀上勝妙出者。行者思惟。初禪上勝
之樂從樂內發故名為上勝。貪欲樂從外五
塵生。惱熱怨結。以為下劣。不如妙者。禪定之
樂。心定不動而樂法成就故名為妙。貪欲之
樂。心亂馳動故名為麁。出者。心得出離蓋
障。至初禪故名為出。亦如石泉不從外來。內
自涌出。今因此六行釋於念義。意在可見。問
曰。今說佛弟子修禪。何用說凡夫六行觀法。
答曰。既說三界共禪。亦應知其所行之因。若
佛弟子。用八聖種。起十六行觀離欲。為念入
初禪。則無過失。在下明無漏禪中。當廣分別。
四巧慧者籌量欲界樂。初禪樂。得失輕重之
相。今翻覆作二釋。言籌量者。即是用智慧思
度之名。得失者。欲界樂為失。初禪樂為得。初
禪樂無過失故為得。欲界樂過失故名為失。
亦可言初禪為失。欲界樂為得者。欲界樂麁
故。計以為實。生重得心。初禪為失者。覺身空
寂。受於細樂。似若無故。不可定取。失樂相貌
故名為失。言輕重者。欲界為輕。初禪為重。欲
界輕者。五識相應所得樂迅速淺故為輕。初
禪所得樂重。意識相應久住緣深故名重。重
者。可貴寶重。亦得言欲界為重。初禪為輕者。
欲界樂與煩惱俱心累重故。故名重。初禪樂
心累少故名為輕。次有師言巧慧者。行人初
修禪時。善識內外方便。巧而用之。不失其宜。
疾得禪定故。名巧慧也。五一心者。行人已善
能巧慧。籌量用心無謬。今但應專心守一而
行故名一心。如人欲行。善須識道路通塞之
相。決定知已。即一心而去故。說非智不禪非
禪不智。義在此也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二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三之





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頂再治



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第六之二(從此有兩卷。並明內方便。
今之一卷正釋因。止發內外善根。是中明事理諸禪。三昧善根發通約初禪。初境界罔像而辨止。表行人習因根
性不同。故於初證之時。發禪有異。若論初禪已後。發事理諸禪三明深妙境界。並在第七。大段修證中廣明此文。
悉未流通也)



[0491c02]第二明修禪波羅蜜內方便。開為五重。一先
明止門。二明驗善惡根性。三明安心法。四明
治病患。五明覺魔事。此五通稱內方便者。並
據初發定時。靜細心中。善巧運用。取捨不失
其宜。因此必證深禪定。故名方便。今於內方
便中。以止為初門者。一切禪定功德。皆因制
心息亂而發。故經云。制之一處。無事不辦。
止為初門。則意在此也。問曰。上來明外方便
行五法中。已辨一心。何故重說。答曰。不然。
上但通論一心。未是具足分別微細止門之
法。此中為令行者善知安心之本。廣明修止
淺深麁細入定之相。重說無咎。問曰。經中說
二為甘露門。一者不淨觀門。二者阿那波那
門。不說止為初門。今云何言止為初門。答曰。
不然。於諸禪中。止為通門通攝於別。別不攝
通故先教止。若止後入餘禪。則有通益。若依
餘門。則有乖違之過。治煩惱亦爾。復次今明
師有二種。第一師者。已得道眼。觀機授法。必
扶本習。善識對治。不如舍利弗為二弟子說
法不知機故。金師之子。教不淨觀。浣衣之子。
教令數息。違本所習法則不起。遂生邪見。佛
為轉觀。即悟道迹。第二師者。無他心智。不得
道眼。不識機根。其有來學坐者。唯當先教止
門。心在定故。即發善惡根性。若因靜心發諸
禪定。師即應教扶本而修。若都不發法門。或
貪瞋癡等諸結使發。隨其多者。即教對治破
之遮道法滅。禪定則發。今止門為先者。即
是第二師授法之正意。若異此說。則善惡根
緣。難可分別。妄授他法。必有差機之過。就止
門中。自有四意。一者分別止門不同。二者立
止大意。三明修止方法。四辯證止之相也。第
一分別止門不同。即為二意。一約行論止。二
約義論止。初約行明止。乃有多途。今略出三
意。一繫緣止。二制心止。三體真止。所以通
言止者。止名制止。亦名止息。心起制之不令
流動故名制。專心定志息諸亂想故名止。今
言繫緣止者。繫心鼻柱臍間等處。不令馳蕩
故。名繫緣止。制心止者。心若覺觀。即制令
不起故。名制心止。體真止者。體諸法空。息諸
妄慮故。名體真止。二約義論止。亦有多途。今
略出三意。一隨緣止。二入定止。三真性止。隨
緣止者。隨心起時。悉有三摩提數。故涅槃經
云。十大地中定。名為下定。入定止者。證定之
時。定法持心。心息止住。是入定止。真性止
者。心性之理常自不動故名為止。故思益經
云。一切眾生。即是滅盡定。今用此三義。成上
三止。約隨緣任性有定故。說繫緣止。約果有
定法。說制心止。由具性不動。說體真止。第
二明立止大意者。自為四。一明淺深。二對治
相破。三隨樂欲四隨機宜。一簡別三種止淺
深之相不同者。因麁入細。則有淺深之義。繫
緣及制心。既是事故麁淺。體真入細故為深
細。二明三止對治相破。有二種。一者以深破
淺。二者迴互相破。以深破淺者。為破緣外之
散心故。立繫緣止。制心止者。即破繫緣止。心
非色法。豈可繫在鼻膈等處。若欲靜之。但當
息諸攀緣。故令制心守一。體真止者。即破前
制心止。心無形相。性不可得。云何可制。了心
非心。不起妄念。無止之止。止無所止。乃名為
止。有止之止。由依妄想。不名為止。此則以深
破淺。反本還源。故立三止。二迴互相破者。隨
修止時。若有見生。即互取一止。對治破之。細
尋可解。三隨樂欲者。自有人樂。安心境界。自
有但樂。制心體真亦爾。若隨所樂以法教之
則歡喜奉行。若乖其情則心不願樂。四對機
宜者。未必隨樂。如有人樂欲體真而不入定。
若暫繫心守境。即發諸禪。此應隨便宜而授
法。第三明修止方法。亦為三意。一修繫緣止。
二修制心止。三修體真止。第一先明修繫緣
止法者。略明有五處。一繫心頂上。二繫心
髮際。三繫心鼻柱。四繫心臍間。五繫心在地
輪。外國金齒三藏說。此為五門禪。問曰。身分
皆可繫心。云何的說五處。答曰。此五處於用
心為便。餘處非安定所。若脇肋等處。皆偏故
不說。如頭圓法天。足方法地。臍是氣海。鼻是
風門。髮際是修骨。觀之所故以為門。令繫心
頂上者。為心沈惛多睡故。在上安心。若久
久。即令人浮風。乍如風病。或似得通欲飛。有
此等過。不可恒用。若繫心髮際。此處髮黑肉
白。心則易住。或可發本骨觀。久則過生。眼好
上瞻。或可見於黃赤等色。如華如雲。種種相
貌令情慮顛倒。若繫心鼻柱者。鼻是風門。覺
出息入息。念念不住。易悟無常。亦以扶本安
般之習心靜能發禪定。若繫心臍下。臍是氣
海。亦曰中宮。繫心在臍。能除眾病。或時內見
三十六物。發特勝等禪。若繫心地輪。此最
在下。氣隨心下。則四大調和。亦以扶本。修習
不淨觀者。多從下起。因此繫心。或能發本。不
淨觀門。約此五處為緣。令心不散。以辨修繫
緣止。意在於此。譬如猨猴得樹騰躍跳躑。若
鎖之於柱。久久自調。心亦如是。若心停住。
未入定前。復有一止。名凝心止。若得入定。身
心泯然。任運自寂。即是入定止。二明修制心
止者。心非形色。亦無處所。豈可繫之在境。但
是妄想緣慮故須制之。心若靜住則不須制
之。但凝其心。息諸亂想。即是修止。問曰。心
非上下。有時若寬若急若沈浮。調適之法。其
事云何。答曰。心雖非上下。為治沈浮患故。上
下安之。於行無失。若心浮動。可作意下著止
之。若心沈沒。可上著止之。復次若下著安心。
利益眾多。略說有二。一心易得定。二者眾病
不生。第三明修體真止者。以正智慧。體一
切陰入界。三毒九十八使。及十二因緣等。三
界因果。諸法悉皆空寂。如大品經中說。即色
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空即是色。色即是
空。離色無空。離空無色。受想行識等一切諸
法。亦皆如是。所以者何。今現見陰入界等諸
法自性不有。何能生我人眾生壽命等一切
諸顛倒事。云何知空。如過去所起一切煩惱
業行為因。現在攬父母身分為緣。因緣和合。
則有果報。有果報故。則有陰入界等一切諸
法者。此業為是何法。而能為果報。陰入等作
因。若言過去善心。即是業者過去作善之心。
及心數法皆已滅謝。豈得為現在果報。及陰
入等法作因。若言心非是業因。心作業。業
隨心來者。心轉滅故。業亦應隨心轉滅。若業
轉滅。豈能感今世果報。及陰入等法。若業轉
滅。當知業即不至現在。何以故。業不來故。若
業不來而受報者。此報不名報。何以故。無業
則報無所酬。若言過去心雖滅謝。而次心續
生故。業得隨心來者。亦應過去業雖滅謝。次
業續生故。得至現在。若爾即有大失。何以
故。或時過去善心滅。而惡心續生。今亦應過
去善業滅。而次惡業續生。此唯見惡業至現
在。若爾應感惡報。何得感善果耶。若言業
來而不隨心者。此業應自有報。離心而受。今
實不爾。復次業若有相。即是有為。若是有為。
必墮三相。若墮三相。即是生滅。若是生滅。即
不至現在。過去既滅。當知本業亦滅。誰感此
果不可以新業始生。能感今果。當知業有相
貌。此義不可。若言業無相貌而能感果者。此
亦不然。所以者何。無相之法。即是無為。無為
無業。何得感果。復次無相之法。即是空義空
無生滅。豈得名業。若說空無相能感果者。三
無為法。亦應感果。既不得爾。云何而言業是
無相而能感果。如是種種因緣。業不可得。當
知無有此業。若業不可得。云何言陰入界等
一切皆從內業因生。亦不從外緣生者。若定
從緣而有報者。則一切陰陽會時。皆應有果
報陰入界等一切諸法。若爾則不待業持識
來。方乃有生。故知非外緣生。若謂因緣合故
有果報陰入等法生者。若因緣中各有生。合
時應有二生。若各無生。合時何得而有生。若
謂離因緣而有生者。此事不然。從因緣故有
生尚不可。何況無因緣而有生。若無因緣而
有生者。則因果義壞。世間行善之人。應得惡
報。行惡之人。應得善報。亦不應有修道。此即
破於世間善惡因果。名大邪見。當知陰入等
一切諸法。不從內因有。亦不從外緣有。亦不
因緣合故有。亦不無因緣有。若非有即是空。
若於無所有空中計有者。當知但是無明顛
倒。妄計為有。若了知顛倒所計之法。一切悉
皆虛誑。猶如夢幻。但有名字。名字之法。亦不
可得。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畢竟空寂。猶如
虛空。若行者體知一切諸法。如虛空者。無取
無捨。無依無倚。無住無著。若心無取捨依倚
住著。則一切妄想顛倒。生死業行。悉皆止息。
無為無欲。無念無行。無造無作。無示無說。
無諍無競。泯然清淨。如大涅槃。是名真止。
此則止無所止。無止之止。名體真止。故經偈




         一切諸法中                    因緣空無主
                   息心達本源                    故號為沙門



[0493b20]第四明證止者。有二解不同。有師云。止無別
證。但能為諸禪作前方便。若有所證。即屬餘
禪。此義至下明。善根發中。即是其事。二者有
師言。止非但通發諸禪。亦自有別證之法。即
是五輪禪。所以者何。諸餘法門。悉別有安心
修習之法。然後次第發禪不同。今明此止。但
制心一處。則五輪自發。譬如淨水無波。則萬
像悉現。止亦如是。今明因止證五輪。五輪者。
一地輪。二水輪。三風輪。四金沙輪。五金剛
輪。此五法門。悉是借譬立名。通名為輪者轉
也。如世輪若轉離此至彼。禪中明輪亦爾。如
地輪因離下地亂心轉至上地。故名為輪。乃
至金剛輪義。亦復如是。轉至無學極果故。一
地輪者。如地有二義。一者住持不動。二者
出生萬物。行者因止若證未到地定。忽然湛
心。自覺身心相空。泯然入定。定法持心不動
故名住持。因未到地出生初禪種種功德事。
同出生萬物。二水輪者。水有二義。一潤漬生
長。二體性柔軟。行者於地輪中。若證水輪三
昧。即是發諸禪種種功德。定水潤心。自覺心
中善根增長。即是潤漬義。因得定故。身心濡
軟。折伏高心。心隨善法。即是柔軟義。故名水
輪。三風輪者。如世間風有三義。一者遊空無
礙。二者鼓動萬物。三者能破壞。行者發風輪
三昧亦如是。若因禪定發相。似智慧無礙方
便。如風遊空一切無礙鼓動者。得方便道。即
能擊發種種出世善根。功德生長。破壞者。智
慧方便。能摧破一切諸見煩惱。若二乘人得
此風輪三昧。即是五方便相。似無漏解發。若
是菩薩。即入鐵輪十信。是名風輪。四金沙輪
者。金則譬真。沙諭無著。行者若發見思真
慧。無染無著。得三道果。若是菩薩。即入三賢
十地位中。能破一切塵沙煩惱。是名金沙輪。
五金剛輪者。第九無礙道。名金剛輪三昧。譬
如金剛體堅用利。能摧碎諸物。金剛三昧亦
復如是。不為妄惑所侵。能斷一切結使。成阿
羅漢。若在菩薩心。即是金剛般若破無明細
惑。證一切種智。亦名清淨禪。菩薩依是禪故。
得大菩提果。復次如輪若無牛御。終不自轉。
五輪禪定。亦復如是。雖當地各有諸妙功德。
若不體真為導。無著熏修則於地地有礙。便
乖輪用。今行者善修體真無著故。能從初心
轉至極果。輪用乃成。是以法華經云。眾生處
處著。引之令得出當知行者善修止門。則能
具足五輪禪定。證三乘聖果。第二明驗善惡
根性者。行人既能善修止門。息諸亂想。則其
心澄靜。以心靜故。宿世善根。自然開發。若無
善者。則發諸惡法。故經云。先以定動。後以智
拔。止為初門。善惡二事之中。必有其一。行者
應當明識其相。取捨之間不乖正道。故須分
別。今就善惡根性中。即為二意。一明驗善根
性。二明驗惡根性。然論善惡發之前後。各逐
其人。未必定前善而後惡也第一明驗善根
性。即為四意。一列善法章門。二正明善根發
相。三驗知虛實。四料揀發禪不定。第一列善
法章門者。善有二種。一者外善。二者內善。今
就明外善中。善乃眾多。略出五種。一布施。二
持戒。三孝順父母師長。四信敬三寶精勤供
養。五讀誦聽學略以此等五種善根。示表外
善發相不同。所以悉屬外善者。原其本行。悉
是散心中。修習未能出離欲界。發諸禪定無
漏故。說為外善。二明內善者。即是五門禪。
一阿那波那門。二不淨觀門。三慈心門。四因
緣門。五念佛三昧門。此五法門通攝一切諸
禪。發諸無漏故。名為內善問曰。內善無量何
得但說五門。答曰。五名雖少。而行通諸禪。所
以者何。一阿那波那門者。此通至根本。及特
勝通明等。諸禪三昧。二不淨觀門者。此通九
想背捨超越等。諸禪三昧。三慈心門者。此通
四無量等。諸禪三昧。四因緣門者。此通至十
二因緣四諦等。慧行諸禪三昧。五念佛門者。
此通至九種禪。及百八三昧。復次初數息門。
即是世間凡夫禪。次不淨門。即是出世間禪。
諸聲聞人所行。次慈心門。即是凡聖二人。為
大福德修慈。入四無量心。次因緣門者。即是
辟支佛人之所行。次念佛門。功德廣大。即是
諸菩薩之所行。此則略明五門次第淺深之
相。復次五門禪定。對治四分煩惱。四分煩惱
出生八萬四千塵勞。當知五門。亦能出八萬
四千法門。此而言之。但說五門。則攝一切內
善具足數人所明初賢五停心觀發。與此有
相開處。第二次明善根發相。亦還為二。一明
外善根發相。二明內善根發相。云何外善根
發相。外善非一。今依前章門。略出五種。初明
行者若坐中靜定。忽見種種衣服臥具飲食
珍寶田園池沼車乘如是等事。或復因心靜
故。自能捨離慳貪心。行惠施。無所悋惜。當知
此是過去今生布施習報。二種善根發相。二
行者若於止靜定之中。忽見自身相好端嚴。
身所著衣。清淨如法。洗浴清潔。得好淨物。見
如是等事。或復因心靜故。發戒忍心。自然知
輕識重。乃至小罪。心生怖畏。忍辱謙卑。當知
此是過去今生戒忍習報。二種善根發相也。
三行者若於坐中。忽見師僧父母宗親眷屬。
著淨衣服。歡喜悅豫端嚴。見如是等事。或
復以心靜故。自然慈仁恭敬孝悌心生。當知
此是過去今生孝順尊長習報。二種善根發
相也。四行者若於坐中。忽見諸塔寺尊儀形
像經書供養莊嚴清淨僧眾雲集法會。見如
是等事或復於靜心中發信敬。尊重三寶。心
樂供養精勤勇猛。常無懈倦。當知此是過去
今生信敬三寶精勤供養習報。二種善根發
相也。五行者若於坐中。因心澄靜。或見解
釋三藏。聽受讀誦大乘。有德四眾。或時因心
靜故。讀誦自然而入。隨所聽聞。即時開悟。或
復自然能了解三藏大乘經典。分別無滯。當
知悉是過去今生讀誦聽說習報。二種善根
發相。行者見如是種種好相。及發諸善心者。
此非禪定。多是過去今生。於散心中。修諸功
德。今以心靜力故。得發其事。見諸相貌。悉屬
報因相。現善心開發。皆是習因善發也。如是
眾多說不可盡。此則略示大意。復次發習報
兩因。行人根性不同。自有行人。但發報因相。
不發習因善心。自有行人。但發習因善心。而
不發報因之相。自有行人。具發習報兩因。自
有行人。二俱不發。如是等事。因緣難解。豈可
謬釋。問曰。散心善根。何得於靜心中現。答
曰。於禪定中。尚得見過去今生所起煩惱惡
業。何況善根扶理而不得見。問曰。見此等諸
相。亦有是魔所作不。答曰。亦有是魔所作。若
欲分別。但魔名殺者若此等相發時。能令行
人心識動亂。或復增諸煩惱。逼迫障蔽。眾多
妨難。不利定心。悉是魔之所作。其善根發者。
行人自覺。見此相已。雖復未證禪定。而身心
明白。諸根清淨。身有色力。所為吉利善念開
發。因此已後。自覺心神易可攝錄。身心安
隱。無諸過患。當知此為善根發相。復次若此
等事。善根發者。報因之相。則暫現便謝。習因
心善。則相續不斷。若是魔作相。則久久不滅。
雖謝更來。逼亂行者善心則暫發還滅。或時
變成惡念。當知邪也。復次邪正之相。甚為難
測。自非親近明師。非可妄取。問曰。此諸善根
為當一向前發。亦得證諸禪時於深定中發
也。答曰。此事無定。未必一向定前見也。外善
既麁故。先明耳。第二云何名內善根發相。今
約五門禪中。辨內善根發。此五門中。一門開
為三。合有十五種善根發。一明阿那波那門。
有三種。善根發相不同。一數息善根。二隨息
善根。三觀息善根。一數息善根者。行人如上。
善修三止。身心調和。發於欲界。及未到地等
諸禪。身心湛然空寂。定心安隱。於後或一坐
二坐。乃至經旬。或經月經年。將息得所。定心
不退。即於定中心。忽覺身心運動八觸次第
而起。此即發根本初禪善根之相。於此定中。
喜樂善心安隱不可為諭。如是發初禪已。乃
至發四禪定空等。二隨息善根發。亦於欲界
未到靜定心中。忽然覺息出入長短。及遍身
毛孔虛疎。即以心明見於身內三十六物。猶
如開倉見穀粟麻荳等。心大驚喜。寂靜安快。
除諸身行。乃至心受喜樂等。是為特勝善根
發相。三明觀息善根發者。亦於欲界未到細
靜心中。忽見自身氣息。從毛孔出入遍身無
礙。漸漸明利。如羅縠中見皮重數。乃至骨肉
等。亦如是。亦見身內八萬戶蟲麁細長短。言
語音聲。定心喜樂。倍於上說。或見自身猶如
芭蕉聚沫雲影相等。此是通明觀善根發相。
二明不淨觀中。有三種善根發相不同。一九
想。二背捨。三大不淨觀。一九想善根者。亦於
欲界未到靜定心中。忽然見他男女死屍胮
脹。爾時其心驚悟。自傷往昔。惛迷厭患。所愛
五欲。永不親近。或見青瘀血塗膿爛。噉殘狼
藉。白骨散壞等相。此為九想善根發相。二
明背捨善根發者。亦於欲界未到靜定心中。
忽見內身不淨胮脹狼藉。或見自身白骨。從
頭至足。節節相拄。乃至骨人光明昱燿。定心
安隱。厭患五欲不著我人。此是背捨善根發
相。三明大不淨觀善根發者。亦於欲界未到
定心中。見於內身及外身。一切飛禽走獸。衣
服飲食。山林樹木。皆悉不淨。或見一家一聚
落一國土。乃至十方皆悉不淨。或見白骨乃
至見自身白骨。光明昱燿等。此為大不淨觀
勝處善根發相。此觀發時。能破一切著心。三
明慈心觀中三種善根發不同者。一眾生緣
慈。二法緣慈。三無緣慈。一眾生緣慈發者。亦
於欲界未到靜定心中。忽然發心。慈念眾生。
先緣親人得樂之相。因發定。安隱快樂。乃至
中人怨人。悉見得樂。無瞋無恨。無怨無惱。廣
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眾生緣慈善根發相。
或發眾生緣悲。乃至喜捨。亦如是。二明法緣
慈發者。亦於欲界未到靜定心中。忽然自覺
一切內外。但有陰入法起唯法起。滅唯法滅。
不見眾生及我我所。但有五陰。於受陰中。有
樂受。如是知已。即緣此樂受。發於慈定。無瞋
無恨。無怨無惱。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法
緣慈。或發法緣悲。乃至喜捨。亦如慈善根發
相。三明無緣慈發者。亦於欲界未到定心中。
忽然覺悟一切諸法非有非無。不見二邊。所
謂若眾生非眾生。若法非法。皆不可得。則無
所緣以無緣故。顛倒想息。寂然安樂。心與慈
定相應。等觀一切。同此安樂無瞋無恨。無怨
無惱。廣大無量。遍滿十方。是為無緣慈善根
發相或發無緣悲定。乃至喜捨。亦如是。四
明因緣觀中有三種善根發不同者。一三世
十二緣。二果報十二緣。三一念十二緣。一明
三世十二因緣善根發者。亦於欲界未到定
心中。忽然覺悟心生推尋。三世過去。無明以
來。不見我人無明等法。不斷不常。能破六十
二種諸邪見網。心得正定。安隱寂然。觀慧
分明。通達無礙。身口清淨。正行成就。此是三
世十二因緣觀慧善根發相。二明果報十二
因緣善根發者。亦於欲界未到定心中。忽覺
心識明利。即自思尋。我初生時。攬父母身分。
以為己有。名歌羅邏。歌羅邏時。名曰無明。因
緣則有行識乃至老死。名為十二因緣。若歌
羅邏時。但有三事。合和無人無我。三事不
實。今無明等十二因緣諸法。竟何所依。若不
見無明等諸法定是有者。豈是無邪。如是念
時破有無二見。歸心正道。正定相應。慧解開
發。離諸邪行。此為果報十二因緣觀智善相
發相。如此明十二因緣。出大集經中。具辨
作。此明因緣相。與苦集正同。亦得約此明四
諦善根發也。三明一念十二因緣善根發者。
亦於欲界未到靜定心中。忽然自覺剎那之
心。無人無我。性本無實。所以者何。一念起
時。必藉因緣。言因緣者。即具十二因緣。緣無
自性。一念豈有定實。若不得一念之實。即破
世性邪執。心與正定相應。智慧開發猶如涌
泉。身口清淨。離諸邪行。是為一念十二緣善
根發相。此之十二因緣。亦出大集經中具辨。
亦得約此十二緣明一心具四諦善根發也。
五明念佛中。自有三種善根發相不同。一念
應佛。二念報佛。三念法佛。明三佛義。出楞伽
經。廣分別其相也。一明念應佛善根發者。亦
於欲界未到靜定心中。忽然憶念佛之功德。
即作是念。如來往昔阿僧祇劫中。為一切眾
生故。備行六波羅蜜。一切功德智慧故。身有
相好光明。心有智慧圓照。降伏魔怨。無師自
悟。自覺覺他轉正法輪普度一切乃至入涅
槃後。舍利經教。廣益眾生。如是等功德無量
無邊。作是念時。即敬愛心生。三昧開發。入定
安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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